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分數只看兩門嗎
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試題滿分是150分。
最后核算成績時以學生的實際考試分數乘以0.8,為最后分數,最后分數70分為合格。
例如學生卷面分考了90分,最后成績就以90×0.8=72,這名學生最后的實際分數為72分。
報考教師資格證相關:
教師資格證國考《綜合素質》、《教育知識與能力》、《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》每科的考試是總分是150,及格分數因每個統考地區的差異,及格分的劃分是不一樣的,根據地區情況而定。